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治理,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,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,近日,清溪镇联合交警大队、辅警以及各村社区“两站两员”组成联合执法组,持续推进“戴帽工程”专项整治行动。
整治行动中,清溪镇严格落实交通安全劝导“七必上”,定期在集镇、学校周边、主要路口等重点区域开展整治,重点整治驾乘摩托车、电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、无牌无证、违法载人、非法安装伞篷等交通违法行为。行动中,工作人员积极开展现场交通安全教育,引导群众遵守交通规则,安全文明出行。
自10月21日以来,开展“戴帽工程”专项整治行动12次,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500余起,其中驾乘摩托车(电动车)未佩戴安全头盔262起、非法安装伞篷36起、其他交通违法行为200余起。(韶山新闻网 刘姣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