韶山:让主体责任落地生根

发表时间:2016-03-07   来源:韶山文明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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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 “坚决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、抓在手上,以强硬的举措把纪律严起来、挺起来。”在日前举行的韶山市委七届十三次全会上,湖南韶山市委书记向敏再次对全市领导干部提出要求,必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。

     近年来,韶山市紧紧抓住党委主体责任这个“牛鼻子”,全面落实党要管党、从严治党要求,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伟人故里、红色韶山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,敢于担当、敢于负责、敢抓敢管,全市党员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,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得到有效遏制。

     “韶山政治地位十分特殊,反腐倡廉责任重大,市委必须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扛在肩上、落到实处”。这始终是韶山市委常委一班人的统一认识。

     市委书记向敏作为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,带领45名市级领导到长沙监狱接受警示教育,对新任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,给全市党员干部作党风廉政报告。2015年,韶山市委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10余次,听取案件汇报8次,研究解决重大问题12个。

     韶山市还强调用制度管人管事,出台了《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》《韶山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“两个责任”“5+1”责任清单》《韶山市2015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实施办法》系列文件。同时,韶山还通过层层签订责任书、发放学习读本、“一把手”谈主体责任、履行主体责任专题培训等一系列举措,将责任层层传导、层层压实,督促每个领导干部明责知责、守土尽责。

     从2014年起,韶山市66个村(社区)党支部书记都会参加市纪委全会,听工作报告、学案件通报、看警示教育片,将廉政教育直接延伸到了基层。每周四晚,韶山电视台《韶山廉韵》栏目都会与党员干部见面,已播出的58期节目,宣传韶山“三严三实”正面典型21位,向全市通报违纪违法案件8期,用党员干部身边的正反典型教育人、引导人、警醒人。全市各单位开展了“一把手”讲廉政党课、学习《准则》《条例》、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各项活动,提高党员干部廉洁履职、自觉维护韶山形象的意识。

     “要坚持以踏石留印、抓铁有痕的力度和劲道,持续不断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”。市委书记作出要求后,全市一波紧接一波的作风建设监督检查进行着。聚焦元旦、春节、“五一”、中秋、国庆等重要节点,组织开展明察暗访,狠刹各种不正之风,始终保持“永远在路上”的精神状态。2015年,韶山市交出了这样一份抓作风建设的成绩单:查处公车私用等“四风”问题13人并给予党政纪处分;对58人给予行政问责,免职处理科级领导干部3人、其他中层干部8人;查处问责“庸懒散”直接责任人22人……

     一项项责任理清、一个个任务细化、一波波监督检查、一起起严肃追责,使各级党委知责尽责,有力地推进了主体责任压实落地,有效地推进了全市各项工作开展。2015年,韶山市继续保持了“全省平安县市区”称号,公众安全感及干部建设满意度测评排名湖南省第九,党政领导班子社会公认度评估稳居湘潭市第一。(新华网湖南频道  陈超群 庞宇锋)

责任编辑:韶山文明网馨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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